。100寫作挑戰:大規模的喜歡
7/100,20190507
邊走路邊唱歌。嚐試過嗎?
斑馬線變成延伸舞台,紅綠燈是提詞機。手勢是一定要的,被人發現時眼神別過去,你不在意他就不敢在意。
所謂人不要臉天下無敵(笑)。
不需要耳機,肩上也不扛收音機,腳是鼓街是弦。車水間自有拍點。
跳動的世界裡專注找自己的頻率,不找別人的。
八十八公斤的曾經,隨身一帶就是整圈音箱出門;學聲樂的過去,老師教過怎麼讓氣充丹田,喉嚨出口時赴聲琤琮。不用麥克風。
「我在隔壁班上課,都能聽到妳。」
當然,那是當然。畢竟我整身泓聚的能量,大概並不是為了動人,就只是為了唱。
只為了像玫瑰花刺入夜鶯般地唱。
大概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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