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好地喜歡一個人而他也喜歡我,如果這樣是不是很滿足呢?
最近發現,原來心靈不能溝通也不要緊,但一定要有那麼點才華(不論是在哪方面),淡淡的憂鬱氣息,長相是我喜歡的類型,會激發我母愛可是又不會老是依賴我,順便附加點祕密--這樣就足夠讓我迷戀。就算真實的他其實不深,但感覺很深就夠了。這樣我就會不斷不斷想挖掘他,至於會不會見底,再說。
然後,儘管玩一些幼稚的遊戲我也甘願配合。哈哈。
最近真是太空虛了,所以才會老抓個東西來想念來迷戀,用以逃避現實。這種事其實我一直都在進行,不同的是以前都是使用漫畫人物,現在是拿真人來慰藉。
嘖嘖嘖,愈講愈變態囉。不過我不否認,我就是那麼那麼那麼電車痴漢般的女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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