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erry Boom有一句歌詞這麼唱──
就算不對,也要愛。
不對也要愛?
不如說,即使知道不對也 無 法 停 止 去 愛。
如果可以選擇,大概沒有一個人想要這麼痛苦的愛法吧。
究竟是怎麼回事?
為什麼愛是說停不能停的呢?
它滑過人體的速度是如此之快,又為什麼賴著停滯不前?
為何不隨時間流去?還眷在這不可能的體魄裡幹嘛?
明明得不到任何活水的可能呀。
老練沉鬱的驅馳也好,猛暴迷亂的狂草也好,甚至偶然窺見的殘缺堆疊、青澀卻坦白的文字,那裡面衝撞的困惑,攪拌歧/畸/奇/綺戀種種,愛與友情交互撕咬;人際關係被咀嚼得爛爛的,自我認同感幾乎是零。
那些文字叫我自胸口發出嗚咽。
哀矜、自傷都不足以描摹。
吶、亂苦悶一把的是也不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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