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-12-30

打擊

  近日──依我思考的天數,以及提及此事件時的莫名憎惡感──我的確受到不小打擊。

  至今我所深信不疑的東西,竟被活生生的例子迎頭痛擊。那真是很嚴重的心靈淤青吶,幾乎要逼使我到心灰意冷的地步。要不是我是個資質魯鈍的人,恐怕還會藉此打開憂鬱的黑盒。要質疑一直懷抱的理想或者承認所信全盤皆非是相當艱困的事,牽扯到自尊,價值觀,以及繼續挺直腰桿活下去的意義等等。即使那可能真的是不切實際的幻想。

  私以為所謂喜歡的能量,愛之閘門,不應是被動之鑿穿甚至也不是主動去按下開關,而是屬於「自動」的大開放、大逸散;因著對方所深具的說得出或說不出的魔性吸引而溢滿,直到唯有不抑止的潰洩才能調節愛的水位,這種非得由失控到極點才趨於被控的熱情,才是我理想中的「喜歡」。不管以一見鍾情還是日久生情的方式。

  在我理想中,喜歡是不能因為藉由感受到的他人愛意進而去「決定」或「選擇」喜歡的。我不得不把其視之為空虛下不得不的感動而非心動,我不得不以為那是膚淺的、妥協的、不自然的。

  是我錯了嗎?其實我自以為是的理想才該被狠狠抨擊?

  一樣米養百樣人;戲法人人會變,各有巧妙不同。同理。戀愛人人會談,各有方式不依。
  我又豈能替那樣的愛法予以價值判斷?難道我能拍著胸脯說我的喜歡不是另一種寂寞又膚淺的移植?難道我只不過寫法較為深拗隱晦,就能肯定我的眷慕不等同於我口中不屑的那些情感?

  我何德何能!我憑什麼?我有什麼資格?

  也是有這種愛法:只要某不停止繼續愛我,我就會永遠地視他為唯一。我愛的不是他本人,而是他對我好、對我專一的感覺,這樣又有什麼不可以?只要他一直這樣對我,我就不會離開他,給他我的忠誠做為最大回報。

  是啊,這樣有什麼不可以?只要雙方都能接受,我這個外人又何須插嘴?更遑論打擊不是?

  我所受到的打擊,大抵應是,我竟然為了這種大大悖於我理想的戀愛觀而有「受到打擊」的感覺吧。被擊破的點在於發現我原來並非我想像的還成熟客觀超然,沒有一個長者該有的寬懷大度啊。(或許彼時我未把自己的身份釐清!?)

  重新界定彼此的距離,並還給彼此一個安全和緩的氛圍吧。不要黏膩,不要控制,不要侵略,不要無謂的感傷,不要自以為是的判斷。

  光寫出這一篇就已經夠僭越了。
  未來,要尊重並容納每個可能與我本質、思慮相佐的觀點、事物。把自我好惡降至最低,找出其中可以稱讚的項類。

  這畢竟是別人的事別人的人生。

  不需要我多餘的正義多餘的指導。

  已所不欲,勿施於人,請牢記這點吧!



2 則留言:

  1. 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

    恩...

    版主回覆:(12/30/2007 10:58:20 PM)


    但是看不順眼的還是看不順眼
    無法理解的怎麼也無法理解

    不過那是別人的人生
    我就視而不見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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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那個[腦內分析]猛一看雖然很呆,
    但真是要命的直指人心...
    痛到貼不上自己的BLOG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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